附件四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
本预案适用于校内发生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理。
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事件,主要指学校发生的水旱灾害,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滑坡,洪涝等地质灾害。
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我校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一级Ⅲ级。
1.I级事件:是指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是指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是指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应急处置措施
(一)应急反应
1.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学校所属地区的自然灾害预报后,指挥部即可宣布学校进入预备应急期。
预备应急反应主要包括:
(1)根据政府统一部署,启动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2)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3)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生命线等工程的应急保护工作。
(5)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6)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对校园BBS、布告栏等公共信息交流场所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删除或去除有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发生衍生灾害,保持学校稳定。
2.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指挥部领导立即赶赴受灾现场第一线,组织抗灾救灾工作;同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他们的援助。
(二)灾害发生后的主要应急措施
1.指挥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调运救灾所需医疗器械。必要时请求政府部门援助。
(3)学校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尽快恢复被毁坏的校园道路和有关设施;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学校用电供应。必要时向交通部门、电信部门和电力主管部门请求援助。
(4)粮食与食品物资供应:
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学校师生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学校治安:
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治安秩序,必要时请求公安支援。
(7)消防
指挥部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8)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指挥部协助有关部门对校内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治衍生灾害的发生。
(9)灾害损失评估
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0)应急资金:
学校财务部门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1)接受外援:
外事工作组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2)宣传报道:
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协助政府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必要时,信息联络与宣传组协助民政、经贸、外交等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灾情,呼吁国际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13)涉外事务:
外事工作组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四、善后与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