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院||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
英语学院
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方案
详述评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并进入2020年贫困学生库的学生;其中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通过学院认定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确保建档立卡等七类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
6、其他类贫困生需提供贫困证明,参评二等和三等助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如下
1、贫困程度(40分):
依据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程度、收入、人口、日常消费水平等方面考察。
2、学习情况(20分):
上课情况、学习态度、考勤、学历提升作为参考(大一新生无科目成绩,以军训表现、出勤、学习态度为依据)
3、综合能力(15分):
在院、系各级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贡献的加10分;在院、系各级组织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加8分,担任一般干部加5分。在班级担任班干部(含寝室长)并有突出贡献的加8分;在班级担任班干部(含寝室长)的加5分(兼任多职以最高职位为准,不能重复加分。
4、节俭程度(15分):
个人支出主要用于基本生活费用、基本饮食和衣着,购买辅助必须学习用品。
5、寝室卫生(5分):寝室卫生情况
6、思想政治(5分):中共党员加5分,预备党员4分,入党积极分子2分。
7、总分为100分,按总分高低排名评定。若候选人以上各类分数相加排名相同,则以平时表现及困难程度的高低作为遴择的依据。
进程安排
1.宣传发动(9.28-10.12):
二级学院通过文件发布、召开班会等多种宣传方式使每位学生知晓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成立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小组,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
2.二级学院自审(10.13-10.22):
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选领导小组,按学院分配指标推选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材料。
3.评审工作办公室初审(10.23-10.27):
评审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各二级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确定预选名单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
4.学院审定公示(10.28-11.4):
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国家助学金获得者进行最后审定,评审工作办公室将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五天。
5.上报(11.6):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工作办公室在湖南省国家奖助学金管理系统里审核提交并将评审结果纸质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宣布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付兴华 孟庆英 匡成昊 邱楚 陈丹 刘莉 刘穗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