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阅览室是学院为全院师生提供自主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了维护阅览室正常的学习秩序,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整洁有序、文明健康的学习环境,确保全院师生拥有平等使用阅览室的权利,图书馆特制定本规定。
一、阅览室仅供本校师生及教职工自主学习使用。
二、读者应讲究文明礼仪,衣冠整洁,仪容大方自然。
三、阅览室座位随来随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占座。离开座位30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其他读者可以使用座位。
四、自习期间个人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学习结束离开图书馆或阅览室关闭时应带走个人物品,垃圾清理放入附近垃圾桶,桌椅归位。个人物品遗失和损坏,责任自负。
五、在阅览区域,手机应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请在室外小声接听电话。不得在阅览室和图书馆楼道内打闹、大声喧哗以及任何影响他人学习的言行。
六、不得在阅览桌椅、墙壁、门窗等处乱写乱画乱贴;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广告;不得擅自挪动阅览室桌椅;不得将私人桌椅、宠物、食品带入阅览室;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
七、爱护阅览室公共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八、严禁将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性物品带入阅览室。
九、严禁在阅览室内私自拉接电源,禁止在图书馆内违规使用电器。
十、非紧急情况或未经批准不得挪动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十一、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同时欢迎读者对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