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发动(3.18-3.2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校级奖金政策宣传,通过文件发布、召开班会等多种宣传方式使每位学生知晓奖学金评审政策,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成立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提供相应材料;
2.二级学院自审(3.22-3.31):二级学院成立校级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按学校分配指标推选候选人名单,张榜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上报材料。
3.评审工作办公室初审(4.1-4.6):评审工作办公室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审查各二级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无异议后,确定预选名单报学院评审领导小组。
4.学院审定公示(4.7-4.14):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对校级奖学金建议名单进行最后审定,评审工作办公室将评定结果在全院公示五天。
5.上报(4.1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评审工作办公室
将校级奖学金名单报学校财务和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