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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疫情防控部分管控措施的通知

来源:校办 原作者:校办 发布时间:2022-04-15

各二级学院、各行政处室: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高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意见和我校实际,决定自415日起,调整学校部分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严管校园出入。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人员不得入校;低风险地区全体师生员工及校内有关人员凭有效证件,佩戴口罩、扫场所码、体温检测正常方可入校;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必要进入,由校内相关部门提前向门卫预约报备,扫场所码测温并登记详细信息方可入校。

二、坚持非必要不离长。师生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短时出校要尽可能减少校外逗留时间,减少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务必全程佩戴好口罩,出行返回时做好消杀措施。学生离长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辅导员、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归口部门审批同意;未经批准私自离长,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教职工离长,需提前报本部门、人事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全体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出省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报归口部门复审,由校防疫办审批。

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 “解封”不解防。全校师生员工在日常生活中须做好个人防护,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咳嗽、打喷嚏时,注意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习惯。

四、坚持每日健康监测。全体师生员工持续强化防护意识,坚持每日晨午检,如有异常应立即上报。严格落实师生因病缺课(缺勤)追踪登记制度,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五、坚持疫苗“应接尽接”。继续加强新冠肺炎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应到期就接,应接尽接。

六、学校将根据疫情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校园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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