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关于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外院学字〔2024〕4号)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我校国家奖学金由13名增加至26名,经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审核、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拟推荐艺术与教育学院22级艺术设计03班何佳欣等13位同学为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推荐人选,为了加强对学生奖、助学金工作的监督,现对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到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广大师生在11月19日前当面或书面向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或校纪检审计处反映(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调查意见),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处:0731-88245612
纪检审计处:0731-88560081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