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激励学生勤奋向学、全面发展,我校严格遵照湖南省教育厅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23号)及《关于认真做好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外院学字〔2025〕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完成了2024-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国家奖学金作为全国高校学生最高荣誉之一,评审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学院初审——校级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稳步推进;首先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申报,各学院结合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社会实践等情况开展初审,形成推荐名单;随后,学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组织相关部门骨干教师进行集体评审,对候选人材料进行细致核查与综合评议;最终经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确定拟推荐名单。

为保障评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到10月22日。公示期间,若广大师生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可在10月22日前当面反馈或以书面提交的方式,向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科技楼118室,电话0731-88245612)或校纪检审计处(科技楼317室,电话0731-88560081)反映。需特别说明的是,反馈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核实并反馈调查意见,公示期间收到的匿名信件,将不予受理。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