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学期,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在审定国家助学金时发现有八名退役复学学生同时享受了国家助学金与退役复学专项助学金,这有悖于现行的国家助学金政策,另有教育与艺术学院肖春楠同学(建档立卡户)2021年11月底因病办理了休学手续。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1〕28号)及《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外院学字〔2021〕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校对此九名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进行转评。
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学工系统会议通过,学生工作处处务会议审核及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例会讨论通过,现将拟转评情况汇报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11月15日前当面或书面向校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或校纪检监察部反映(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调查意见),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
学生工作处:0731-88245612
纪检监察部:19118854721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