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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学年度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通知
为推动我院学风、校风建设,弘扬“五·四”精神,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和谐、稳定、健康发展,院团委拟定于2011年5月4日召开“五·四”表彰大会,对我院2010年度“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先进团总支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申报、院团委考核评比;
先进团支部由各支部申报、二级学院初评、院团委审核确定;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由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会议选举产生,辅导员复核签署意见,二级学院团总支审定上报。
1、先进团总支:各团总支组织制度和机构健全,学生干部组织纪律强,积极上进,能团结下属各团支部,合作融洽,并能主动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能较好地完成上级交予的任务,在院级活动中表现突出。
2、先进团支部:支部凝聚力强,机构健全,在学院、二级学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予的任务,在团建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具有一定特色,并取得一定实效。
3、优秀社团:社团组织机构健全,社员人数稳定,内部团结、向心力强,积极参加协会活动,活动开展有计划、有总结,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4、优秀团干: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团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认真负责,创新、务实、有责任感,作风正派,有一定组织能力,在团的活动中能起表率作用,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本学年度所有科目及格(不包含补考及格)。
5、优秀团员:深入学习和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思想积极向上,严格要求自己,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参加公益活动,助人为乐,集体观念强,文明礼貌,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平均分在75分以上,本学年度所有科目及格(不包含补考及格)。
1、先进团总支:先进团总支名额为1个,根据《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月度考核表》及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申报材料进行评比。
2、先进团支部:按照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按所辖团支部总数10%比例进行评比(不包含08级),不符合条件的可空缺。
3、优秀社团:按现有社团总数的10%比例进行评比,不符合条件的可空缺。
4、优秀团干:由所在支部或部门评选,原则上每个支部推荐一名;院级学生干部共推荐10名(含学生会、艺术团、广播站、校卫队、宿管委),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干部推荐5名,不符合条件的可空缺。
5、优秀团员:原则上每个支部可推荐2人,但支部团员人数在30人以下的参评名额为1名,多余名额二级学院团总支可适当调整;院级学生干部共推荐10名(含学生会、艺术团、广播站、校卫队、宿管委);二级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推荐2名,不符合条件的可空缺。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支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时应征求辅导员意见,评选实事求是,公正透明。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4月15日前将先进团总支申报材料上报院团委。
3、社团联合会于4月15日前将申请优秀社团名单及社团材料上报院团委,由院团委进行最后审核。
4、各二级学院在4月15日——4月18日将评选结果予全院公示,接受大家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
5、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4月18日前将“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结果、申报材料上报院团委。
附:1、《2010年度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推荐表》
2、《2010年度先进团支部评选推荐表》
共青团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