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我系教学质量,实现我系可持续、跨越式发展战略,为学生提供全面优质的教育,我系全体师生必须统一认识、转变观念,树立一切为教学工作服务的思想意识,认真强化教学管理,严明纪律,加强教风建设,以实际行动来提高教风、学风工作。根据学院《关于开展教风、学风整顿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系务会讨论,拟定我系关于“校风整治月”的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组员:王亚林、张紫嫣、林湘颖、刘清华、刘思彤、陈晓明、黄婉萍
检查学生在8:10前的学生到课率、学生手机收缴等工作;每天第3、5、7节课都必须进课堂检查
检查老师在8:00前是否到课堂、学生手机收缴、睡觉、讲话现象等工作;每天第3、5、7节课都必须进课堂检查。
召开全系教职工会议,落实和强调“校风整治月”会议精神。
分级召开学生会议,落实和强调会议精神:分别召开辅导员、各班级班长、学习委员、纪律委员,两会全体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四个层级的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和系部整改措施,从党员、两会干部、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开始一层层传达和落实。
各教研室、各专业分别召开教师会议,强调教风建设,把课堂教学管理、教学方式改进、学生学习积极性等整改内容落到实处。各教研室主任每天检查各自教研室老师上课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1.教师上课做好“四带”工作(教案、教学标准、教材、学生登记册),坚决做到教学“六认真”(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答疑辅导、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课程考核、认真指导实训),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2.教师应在课前十分钟到达教室,做好准备工作,督促学生课前上交手机,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或早退,凡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者,视为教学事故。无故缺课,停课者,视为严重教学事故。下课后关好教学设备、关灯。
3.教师在上课期间,应加强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管理,对于上课时学生打瞌睡,看课外书籍,说小话等与上课无关的现象应及时纠正,给予必要的引导教育和指正。
4.教师应“爱校、爱岗、爱课、爱生”,在课堂授课过程中,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与义务,言传身教,结合授课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不得讲授与课程内容无关或损毁学校、专业发展的内容。
5.教师上课期间不能坐着上课(特殊情况除外),应关闭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严禁上课时接听电话、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
6.教师上课时应采用有效方式检查学生到课情况,记录缺勤学生名单,对于缺课学时超过总学时1/3或抽查3次未到的学生,应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取消其考试资格。
7.严格调停课制度,按照《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调停课2次(4节)扣1分;调停课3-4次扣3分;调停课5次扣5分;调停课6次以上扣10分;因病调停课减半扣分,但要提供医院证明。凡因特殊原因请假或出差耽误的课程,必须同相关教学人员调回时间(或用晚自习)弥补所耽误的课,以免影响教学任务的完成。凡每学期所排课表,如无正当理由,原则上不得变更,若确需变更者,须向专业负责人写出申请,待研究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变更。凡未经系部上报研究批准同意,擅自变动上课时间,擅自请人代课者,视为教学事故。
8.积极开展教研室活动。 教师要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每学年每个教师必须上一堂公开课。教研室要坚持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坚持相互听课、评课和集体备课,每学期集体听课、备课活动不少于5次,努力提高教研水平。
9.按要求参加系部例会和学校相关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按照学校相关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10.各学业导师要深入班级课堂,每月参加班会一次,指导学生学习,把指导工作落到实处。
11.系部每月将按照《湖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评比优秀教师,每学期按照《涉外经管系教研室建设检查考核指标体系》评比优秀教研室,每学年将根据各月考核结果进行末位淘汰。
12.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教师,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直至行政处分,并视情节建议予以扣发当月或当年绩效工资的处罚。
1.参照《湖外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办法》对教师师德师风、教学日常、教学效果等进行整顿月考核,优秀(86-100分);合格(75-85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对当月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老师,系部将在经管系内部进行通报。对严重不配合整顿月工作的老师,系部将向学院建议不予续聘。
2.按照《涉外经管系教研室建设检查考核指标体系》从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运行管理、制度建设、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管理及教学活动开展和建设效果等方面对教研室进行评比。
3.整顿月教师考核排名后五名及教研室评比倒数第一名,年底考评不予评先评优。
1、要求17级辅导员每天7:20必须进教室,其他辅导员每天8:00之前必须进教室,在8:10前完成学生到课率、学生手机收缴等工作;每天第3、5、7节课都必须进课堂;
2、开展优秀示范班、最佳进步班级和优秀辅导员的评比,要求16级每个辅导员必须创建1个以上示范班,17级辅导员必须创建2个以上示范班。
1. 宣传教育情况(如主题班会、黑板报、新闻稿件数);
1.参照《学生手册》进行学风整顿考核,对于违反《学生手册》者,按规定予以通报、记过、劝退、开除学籍等。
2.评比优秀示范班、最佳进步班级、示范党员岗、优秀辅导员。
①参照《学生手册》优良学风班集体评比细则予以评比。
②除参照《学生手册》优良学风班集体评比细则外,另就11月专题整治月要求如下:
宣传教育方面:各班级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新闻投稿等方式予以宣传。
行为规范方面:所有同学无染艳色头发、穿拖鞋、吊带等比较暴露的衣服进教室等情况;所有同学无在公众场合抽烟、搂搂抱抱等现象;所有同学无带早餐进教室和在教室吃早餐的情况;上课无打瞌睡、玩手机、讲小话等现象;无辱骂老师、学生等现象。
到课情况:所有同学提前5分钟进课堂,并在8:10前清点好班级人数,16级到课率95%以上,17级到课率98%以上;早、晚自习到课率为98%以上。
手机上缴情况:每位同学能主动上交手机,并于8:10前将手机收缴完毕,上缴手机数等于到课人数。
要求班级在11月初和11月底的各项评比数据中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按提升幅度的前三名于12月初予以表彰。
(3)示范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岗评比:
要求所有党员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校风整治月中评选示范党员(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岗各5名。
(4)优秀辅导员评比:在校风整治月中,对工作表现突出,班级进步明显的辅导员予以表彰。
1、17级各班级黑板报评比,黑板报内容由辅导员亲自审核,于11月14日予以评比;
2、主题班会教育:17级于11月2日晚自习完成,16级于下周二之前完成,15级已停课;
4、拟举办关于严肃校风校纪的签名活动或者签订承诺书的活动(系部或者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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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教学需要,并按学院要求引进教师;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计划,效果显著;重视青年教师的培养,有明确的青年教师培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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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和人员配置合理,职称、学历结构达到学院“目标管理”考核要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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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师遵守职业道德,教学认真,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无随意调课、停课,未发生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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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都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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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详细、科学、合理的教研室建设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有学年、学期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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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教研室会议制度,定期分析教学形势,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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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计划和开课要求,及时选订学期教材。且国家级重点优秀教材或21世纪规划教材的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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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年度组织教师完成(或申报立项)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及科研项目2项以上(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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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或教学名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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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改革与建设有计划、有措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本年度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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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严格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教学,无随意变更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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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业务档案完整,其他各种教学资料及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齐全,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验指导书、学校下发的各类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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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听课制度,并有评课记录,本教研室教师每学期人均听课≥4节;有重点地组织观摩课教学,每学期举行公开课次数≥2次,并有评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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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研室(含个人)在其它各类种争优创先等活动中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年超过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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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设置的各项考核指标为基本指标,未达标或不足者,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