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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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经管系学业导师工作职责

为保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保障学生专业学习的效果,提升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加强专业老师和学生的交流沟通,特在我系实行学业导师制,制定此学业导师工作职责。

一、关心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帮助他们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严格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

二、引导所带班级学生树立专业意识,帮助他们建立专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对学生所学专业及相关课程给予一定指导。

三、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学历提升、资格考证、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课余科技、文体活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四、指导班委换届及班干部开展工作,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每个月定期召开班委座谈会至少1次。

五、每个月协助辅导员指导、组织或参与召开主题班会至少1次。

六、协助辅导员做好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做好奖、贷、助、补等日常管理工作。

七、深入所带班级学生中进行沟通,掌握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

八、关心和帮助心理困惑、学业困难、生活困难学生,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九、主动与辅导员沟通交流。遇到紧急特殊情况(学生心理异常、夜不归宿、安全情况等),要求速报辅导员。

十、及时做好每个阶段工作总结,将工作的内容、时间、目的、效果作简要记录,留下书面材料,教学系将根据工作情况、效果以及班级同学的评价给予定期进行月度考核。

学院地址: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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