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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0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做好我校2020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湘人社函〔2020〕11号《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0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专业技术人员在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担当作为”。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形式、学时(分)认定所需材料、学时(分)折算细则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做好继续教育登记

1、验证时间

2020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 2015-2019 年(博士参评副高认定跨度为2018-2019年,硕士参评医学类副高职称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跨度为2016-2019年)。

专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分)认定并开具《学时(分)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分)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分)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培训材料。如:办理了2014-2018年学时认定单的,2020年度办理时,提供以前的学时(分)认定单和2019年度相关材料即可。

2、领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今年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且无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原登记证书已写满的人员,如需要领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请于6月5日到人事处周老师处(科技孵化楼#218)领取。

3、个人提交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分年度整理好相关材料,逐页认真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确保信息规范完整。

每年的继续教育佐证材料请根据《继续教育学时(分)认定有关说明》(附件1)填写《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核验登记汇总表》(附件2)和《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附件3)。其中《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附件3)发电子档到邮箱:273341454@qq.com,《核验登记汇总表》(附件2)按年度顺序在表后附佐证材料(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随原件和登记证书统一交至人事处办公室进行核定。

三、注意事项

1、对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登记信息弄虚作假或填写不完整的,一律不予登记,也不办理继续教育合格验证。

2、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职称评聘等的重要条件。请申报2020年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将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含培训通知、结业证书、培训签到表等),于6月24日前交人事处(科技孵化楼#218)。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qq:273341454,电话:13618460823)。因省人社厅要求各高校统一集中办理继续教育证明合格证,所以凡材料不符要求或逾期不交者,人事处将不予办理。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2、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继续教育核验登记汇总表

3、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印登记表

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

人事处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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