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和衡阳师范学院(校党纪要【2018】7号)文件精神,2018年衡阳师范学院“专升本”招生计划不超过100人。为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8年“专升本”录取办法如下:
根据各本科专业实际参考学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衡阳师范学院和四所专科学校要全面实行阳光选拔。专科学校要把推荐和选拔办法、推荐名单、录取名单等在校内全程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衡阳师范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
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和学校制定的录取办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监督。
1. 严格核实考生信息,如发现考生原填写申请表中的信息与核查内容有严重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心理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以及确实存在其它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 因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或其他情况出现的缺额一律不办理补录。
(2)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指标数不超过实际参考人数的50%;
(3)体育教育专业录取人数加上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40人。
(3)商务英语专业录取人数加上财务管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30人。
(3)网络工程、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三个专业的录取人数加上财务管理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