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团员流程图,一起看过来!
一、申请入团
递交入团申请书
1.条件:
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2.要求:
入团申请书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学习、工作所在单位团组织提交。申请书一般不少于800字,需手写,内容包括对共青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个人表现、思想进步等方面。
3.注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派人谈话
1.时间:
收到入团申请书1个月内。
2.内容:
团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和审批入团积极分子
1.范围:
提交入团申请书且团组织已派人谈话的青年。
2.方式:
团组织在入团申请人中择优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可采取团员推荐、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同时注意听取群众意见。
入团积极分子数量一般按照年度发展团员计划数量的1.5倍左右确定。
指定培养联系人
1.数量:
1-2名团员或党员
2.任务:
①向入团积极分子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历史,介绍团的基本知识;
②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做好培养教育工作;
③引导入团积极分子端正入团动机;
④及时向团组织汇报入团积极分子情况;
⑤向团组织提出能否将入团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
三、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培养、教育和考察
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培养考察期应当达到三个月以上。培养考察期间,培养联系人应当与入团积极分子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
2.政治教育:
团组织应当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史、团章等团内规章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端正入团动机,逐步树立今后成长为共产党员的政治追求,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信念。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团组织应当组织其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并采取适当方式检查考核学习效果。
3.实践教育:
团组织应当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注重在实践中加强培养锻炼。团组织应当引导和组织入团积极分子开展志愿服务,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将志愿服务情况作为重要考察对象。
四、发展对象的确定
推荐发展对象
经过三个月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团员条件的入团积极分子,可列为发展对象。
团组织应当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团)员和群众意见,依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标准,对入团积极分子开展一次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主要依据。
预审发展对象
1.要求:
要求发展对象应当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团总支预审。
预审内容包括推荐发展对象的基本条件、参加团课学习情况和志愿服务等培养教育情况、综合评价结果。
3.方式:
公示发展对象
预审结果应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县级以上团委也可以统一集中公示。
2.注意:
公示无异议的,上级团组织应当通知推荐的团支部和相应的少先队组织,并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志愿书,下同)。
确定入团介绍人
两名团员或党员。
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
3.主要任务:
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解释党和团的关系,解释团的章程,说明团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团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团组织汇报;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新团员的接收
填写入团申请书
发展对象应当认真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支部大会讨论
1.程序包括:
①发展对象汇报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个人简历和家庭情况,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②入团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团表明意见;
③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议意见;
④与会团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团进行充分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⑤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团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日期等,由支部书记签名。
上级团组织审批
团支部将决议和相关材料上报至上级团组织审批,审批需召开团总支会议,集体审议并表决。
审批结果反馈
1.方式:
团支部应当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被批准入团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计算团龄,并交纳团费。未被批准入团的,团组织应当将情况及时通知本人,帮助其认识不足、继续努力进步。
入团仪式
新团员必须参加入团仪式,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2.入团仪式一般包括:
唱团歌,宣布批准新团员名单,授予团员证、团徽,新团员宣誓。
纸档案管理
1.纸质材料:
团组织需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主要包括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培养考察材料、团员证等。
2.电子档案:
审批通过后一个月内,团组织需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
团员档案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纳入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不予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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