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东方语言学院听课、巡课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而课堂教学又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为了进一步建设良好的教风和学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听课

听课是指深入课堂,了解课堂教学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的方法有:

1.随机性听课:即推门课,听课前不通知任何人。

2.针对性听课:由二级学院统筹安排的有目的的听课。

3.检查性听课:配合各类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所安排的听课。

、巡课

巡课是指不进入课堂,在学生上课期间到教学场所进行巡视,发现和反馈师生教学情况的行为。具体内容:

1.检查教师执行教学计划情况。要求按课程表上课,不许擅自换课或不上课。

2.检查教师有无擅自离岗现象。要求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干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3.检查课堂教学情况。要求任课教师能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气氛活而不乱,井然有序。

4.检查学生上课情况。要求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得将食物带入课堂。

5.检查教学设备及教室卫生状况。

三、听课巡课要求

1.听课次数要求

1学院教学领导每学期不少于6次。

2)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每学期不少于5次。

3专职教师每学期不少于4次。

4入职一年内教师每学期不少于6次。

5)学院督导根据学校教学督导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2.巡课次数要求

学院教学领导(含教务秘书、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每月进行日常教学巡查不少于4

3.认真填写听课笔记巡课记录听课笔记要求完整规范(要有内容、反馈等)并在听课后和授课教师交流听课意见巡课记录要求有记录及处理意见

4.巡课听课过程中,除了要检查课堂秩序、课堂常规以及教师的授课态度、内容及教法外,还要注意检查教室的设备、设施情况和教学现场周围的环境,如果发现对教学有不良影响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巡课听课管理

1.每学期初在教务秘书处领取纸质版《听课记录本》和电子版《巡课记录表》,用于填写听课、巡课情况,期末开展检查汇总。

2.听课、巡课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3.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东方语言学院

20221020


学院地址: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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