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5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 关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5〕3号),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
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
历时一年多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综合发挥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优势,经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重要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特别是推进作风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为我们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了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的重要准备。在活动中,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始终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坚持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问题,坚持贯彻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坚持敞开大门、充分依靠群众,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着力,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教育,深入整治和有效解决了一批"四风"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有效恢复和大力弘扬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初步形成了贯彻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和刚性约束,进一步务实了基层基础,达到了预期效果,群众充分认同,社会各界积极评价。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加强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作风建设正处在一个新的节骨眼上:"四风"得到有效遏制、作风明显好转,但还有许多深层次问题亟待破解;"不敢"违法违纪违规的态势初步形成,但"不能""不想"的问题还未真正解决;大多数党员干部自我约束更严了,但顶风违纪、改了又犯的现象还不时出现,有些"四风"问题甚至出现了反弹反复和变通变异现象;有些干部产生了不舒服、不适应、不自在、不习惯的心态,不同程度地存在"为官不为"的消极思想,不敢担当负责;有些党员、干部还留恋过去那种不受约束、无所顾忌的"舒服日子"和"滋润生活",希望教育实践活动只是一阵风,风头过了就可以我行我素;等等。作风建设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不易,巩固成果更难。人民群众最怕活动结束后"四风"问题反弹,最盼把转变作风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真总结和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推进集中反"四风"改作风转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
二、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
要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始终保持久久为功的韧劲、抓铁有痕的力度,坚决兑现各项整改承诺,确保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
1.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对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领导干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分析,真实掌握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拿出对策措施。基本完成的,要明确巩固提高的具体要求;整改不彻底的,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力度;尚未整改的,要严明责任、抓紧推进。要定期公布后续整改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制度,群众认可一件、销号一件,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和"形象工程"。按照"杀好回马枪"的要求,2015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整改抓得不紧、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对搞形式、走过场、群众意见大的,要诫勉批评;对"四风"反弹回潮、甚至顶风违纪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要持续努力、常抓不懈,每年对作风建设情况特别是"四风"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对新出现的特别是"隐形""变种"的问题,及时纳入整改范围,一项一项改到位。
2.持之以恒推进专项整治。紧紧扭住中央部署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省委确定的52项专项整治任务不放,尤其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作为主攻方向,以准狠韧的劲头持续抓好专项整治。要健全完善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深化整改的牵头部门、参与单位、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确保每项整治任务继续有人抓、不落空、见实效。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盘点,加强沟通协调和综合调度;相关配合单位要各负其贵、协同作战、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深化专项整治重点项目,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地方病"与"行业病"、"共性病"与"个性病"一起治,不达目的不罢休。要进一步织密群众监督之网,继续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电话问政活动,委托第三方民意调查机构定期开展专项调查,对重点对象、重点问题进行督查督办,倒逼问题整改到位。
3.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整改合力。把上下联动作为深化整改的重要抓手,紧盯政风行风要害,特别是群众看得见、感受深、意见大的问题,真联实动、齐抓共管,合力推动整改成效落地生根。各市州、县市区和行业系统要聚焦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发展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以及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和克扣群众财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每年从群众反映比较集中、反复出现长期没有解决、单靠基层解决不了解决不好、需要上级部门单位牵头解决的具体问题中锁定几个重点,作为上下联动深化整改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具体措施,以上带下、合力攻坚。上级部门要带头改起来,给基层树好标杆,指导下级部门逐级承接落实,自上而下挂牌督办,一级一级传导压力,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末梢神经"。
4.切实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坚持向制度要长效,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推动制度机制创新,既去病灶、又去病根,为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提供保障。注重搞好与中央和省委出台各项制度的承接,对教育实践活动中计划建立健全的制度,尚未出台的要抓紧制定出台,确保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制度体系。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总结提升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加强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评估和跟踪问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或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用刚性约束铲除不良作风滋生的土壤。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克服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
要按照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严格党内生活的有效途径,着力解决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一些党员、干部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切实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纠正党内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1.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自觉遵循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牢固树立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每名党员、干部都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于党的同志,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必须严格遵循组织程序,坚持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瞒组织,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维护政治纪律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教育,使他们熟悉民主集中制的规矩,掌握民主集中制的方法,增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印发的《党委(党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规则(试行)》,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每一位班子成员都要自觉服从、坚决执行集体决定。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决策调研和咨询、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决策全程纪实、一把手末位表态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的范围和程序,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加强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发生重大偏差和失误的班子及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3.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批评和自我批评是解决党内矛盾、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有力武器。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用够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防身治病的有力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有效清除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效载体。要认真总结运用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做法,将开门听取意见并梳理征求意见清单、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级审阅把关、按照"三必谈"要求深入交心谈心、形成班子成员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意见清单、坚持"三个统一"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严格督导并现场点评等有效做法固定下来,促进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深刻自我检查,逐一开展相互批评,做到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相互批评动真碰硬,形成严格党内生活新常态,建立讲真话、做诤友的真诚同志关系,达到领导班子更高层次上的团结。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的"一会四评"方式,组织开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制定完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制度,健全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基本制度和有效做法,使各种方式的党内生活都有实质性内容、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建立健全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题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建立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定期分析机制,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级领导班子每年底要对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并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
四、建立健全规范制约权力运行制度,着力从源头上防治不正之风
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进一步规范党政正职履职用权行为。认真抓好《党政正职履职用权若干规定(试行)》的贯彻落实,推动各级各部门党政正职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依法依规领导经济工作、带头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贵",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抓好述廉评议、专项巡视、经济责任审计、"一报告两评议"、信访调查、个人报告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等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督促党政正职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
2.加强对关键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管理。按照健全科学权力结构的要求,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固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实现对权力的适度分解和相互制衡。对在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要适时进行轮岗交流。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健全规范内部审批制度,切实防止内部审批环节的漏管失控。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着力解决执法监管部门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推进政府部门与所办企业(实体)脱钩,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监督。要把重要岗位、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健全巡视、审计、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防止特权现象和权力腐败。
3.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积极推行"三清单一目录"(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责权限,合理分解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建立职权目录,厘清岗位权力界限,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坚持减少层次、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方便办事原则,依法公开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首长以及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行政决策权、审批权、执法权等职责权限、法律依据、法定程序,促进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研究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
4.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在企业、行业协会兼职等方面的制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推进"裸官"任职岗位常态化管理,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五、牢牢抓住领导带头这个关键,继续保持以上率下抓作风改作风的良好态势
要充分发挥领导带头表率作用,健全完善自上而下、以上率下抓作风的示范带动机制,使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机关成为引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标杆。
1.加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教育。持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的学习教育,开展党章学习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作风教育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内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作风教育专门课程,各类主体班次要把作风教育作为学员必修课。充分利用红色资源优势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广泛开展体验式学习,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接地气、增感情、补好"钙"。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实际,每年确定一个主题,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题活动,通过寓教育于实践中,促使党员、干部强化群众观点、砥砺思想品行。继续抓好机关作风和行风评议监督工作,倒逼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自觉反"四风"、深入改作风。
2.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巩固拓展活动成果的一个重要方式,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抓手,融入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教育。要加强思想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学习研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讲"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充分运用正反典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三严三实"精神实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要突出问题导向,分层次分领域分行业查找和梳理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整改落实。要突出建章立制,强化正风肃纪,推动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要力戒形式主义,把开展专题教育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求真务实,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攻坚克难,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在真抓实干、推动改革发展稳定上见实效。
3.健全落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考核制度。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研究制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探索构建组织评价、社会评价、群众评价"三位一体"的综合考评体系,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干部考察、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党的好干部标准,强化选人用人的作风导向,旗帜鲜明地反对庸官、懒官、太平官,大胆使用一批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干部,让那些作风不正、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受到惩戒。
六、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要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着力建强联系群众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监督体系、保障体系,推动基层党组织在强化服务中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1.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2014-2020年湖南省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围绕实现"六有"目标,推动基层党组织突出政治功能、增强服务功能、健全组织体系、建设骨干队伍、创新服务载体、构建服务格局、强化服务保障,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在服务中体现党的政治优势,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建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机制,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倒排确定整顿对象,滚动开展整顿。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训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提高他们带领群众奔小康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依法管理基层事务的能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把党员队伍入口、疏通出口,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健全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调查研究、基层联系点、基层挂职任职、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与干部群众谈心、征集群众意见、党员承诺践诺、党代会代表直接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全面推行党员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有效做法,扎实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促使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建立健全畅通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渠道机制,着力推行公共决策社会公示、公众听证、专家咨询论证等制度,完善落实驻点调研、民意调查、定期走访、民主恳谈等有效做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依法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3.扎实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着力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建立健全村"四位一体"(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组织)治理体制,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健全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民主协商等民主管理制度。完善社区"两委"议事协调机制,推广社区事务听证会、党群议事会等做法,保证社区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全面推行村、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对部门延伸到村、社区的公共事务进行全面清理,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基层承担公共事务目录清单,着力解决基层牌子多、检查考核多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有精力、有能力为群众服务。
4.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服务保障机制。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一定三有"、社区党组织"三有一化"等政策要求,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建立基层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完善落实基层干部待遇保障机制,研究制定将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具体办法,大力加强乡镇"五小"设施,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逐步改善基层干部工作生活条件。深入推进县级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其他基层组织活动阵地建设。加大选派干部驻村帮扶力度,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强化城市社区惠民资金投入,务实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物质基础。
5.健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评议制度。认真落实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按照"述职要述党建、群众评议要评党建、年度考核要考党建、选拔任用干部要看抓党建的情况"的要求,全面推行"一体四化"(以强化党委书记管党责任为主体,以内容标准化、核查精细化、评议具体化、整改项目化为支撑)述评模式,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稳步推进机关、企业、高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严格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推动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
七、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全面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责任
抓作风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作风建设作为抓党建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1.进一步明确作风建设责任。制定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的具体办法,把作风建设纳入党委(党组)抓党建的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用责任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管事就管人、管人就管思想管作风的要求,坚持作风建设与日常工作、中心任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坚持定期研究作风建设,紧紧盯住作风建设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把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不良作风敢于出手、敢抓敢管,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对顶风违纪者严肃处理。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也要加大相应权重。对管党治党履职不到位、抓作风建设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管党治党不严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领导责任。
2.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正风肃纪。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经常性督查机制,采取专项督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加强对作风建设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和《湖南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节日病"开展暗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继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坚持"一案双查",对作风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督领导责任,防止以集体责任代替个人责任。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至少每半年要通报一次本辖区内查处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件,每年将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专题报告。
3.健全作风建设合力推动机制。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以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以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凝聚共识,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保障,以惩治腐败、强化正风肃纪形成强大威慑,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营造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或办法,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