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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共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湖外党发[2008]6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促进党员发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方针和原则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发展、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以任何理由突击发展,同时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三)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重点做好中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的工作。

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对要求入党的同志,党组织要给予热情关心,并指导其写好入党申请书。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谈话,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出努力方向。

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历史情况;

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为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要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积极分子队伍中确定重点培养对象。选拔确定重点培养对象,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先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然后召开支部会议,根据推荐情况及本人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情况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重点培养对象,保证人选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正常情况下,党员、群众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

学院地址: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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