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党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 湖南省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组〔2015〕26号)精神,省委教育工委负责对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指导管理。为切实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确保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现就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体现到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加强调控,慎重发展,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大学生,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为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夯实组织基础。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组织部的部署安排,省委组织部明确,2015年度全省高校新发展大学生党员总量控制在3.75万名以内。为有力确保全面完成好省委组织部确定的总量调控目标任务,严格按照“有控、有保、有减、有增”的要求,省委教育工委根据各高校办学层次和在校大学生规模等实际情况,经综合测算,确定老一本高校、新一本高校、二本高校、示范高职与高专院校、其他高职院校2015年发展大学生党员比例分别为4.44%、4.13%、3.17%、2.22%、1.90%,一并下达全省各高校2015年度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具体计划控制数(见附件)。
各高校要着眼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正确处理发展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切实把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放在首位,做到有领导、有计划发展大学生党员,坚持优中选优、好中选好,重点在品学兼优的高年级本专科生及研究生中发展党员,确保把总量控制住、把结构优化好、把质量提上去,切实提高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同时,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部署要求,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优秀中青年教师入党工作,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重点在青年骨干、专家教授中发展党员。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维护发展大学生党员计划的严肃性。2014年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了各级党委、党委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各高校要切实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各高校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把发展党员特别是大学生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我委下达的全省高校2015年发展大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量,各高校必须严格执行,均不得突破。各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学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计划,合理分配校内各二级单位发展大学生党员数量,重点发展品学兼优的高年级学生,不断优化大学生党员的年级分布结构。要防止长期不发展、临毕业前突击发展等不正常现象。
(二)强化培养教育,提升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各高校要坚持组织培养、教育引导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把培养教育贯穿发展党员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确保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保持一定比例,做到每发展1名党员有不少于3名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储备,建设一支数量合理、综合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坚持“早选苗、早培养”,建立健全多途径吸纳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机制,重点完善“三推一定”(群众推选、群团组织推优、党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方式。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履职尽责、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考察考核、实践锻炼制度,广泛开展“中国梦”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政治觉悟,真正做到思想入党。要指导基层党组织精心选择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督促他们负起责任。
(三)严格标准程序,规范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要求。各高校要牢牢把握保证质量这个核心,严格发展标准和程序,增强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把那些真正符合条件、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学生综合素质作为重要考察内容,综合考察其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注重把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条件。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发展党员程序,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关键环节,从严把关、层层负责,重点把好支部大会讨论关、党委审批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要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培养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细化教育、培养、考察、审查、公示等具体要求,确保程序严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切实用严格的程序和制度来保障发展党员的质量。坚持“六个不发展”,即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预备期考察的不发展,没有进行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突出的思想政治表现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查清或党内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对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真督实查。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要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认真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高校党委要落实领导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建立定期检查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检查督促,做到年初有安排,半年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对各院系发展大学生党员情况的指导和调度,及时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要注重培育大学生党员先进典型,加强宣传推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增强党员荣誉感使命感,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各高校党委要于今年6月和12月,向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分别报告今年上半年和全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落实发展党员计划的情况、主要做法、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关工作意见建议等。
省委教育工委将加强对全省高校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查处并通报。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2015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控制数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10日
附:
各总支、支部:
据省委教育工作委2015年度发展大学生党员113名计划控制数,我院具体分配如下:
多语系 49人
英语系 32人
经管系 24人
浏阳中职部 8人
合计: 1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