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学院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把有限的工会经费管好、用好,更好地为广大教职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二条用好市总工会和教育工委按会员人数下拨的工会活动经费。
第三条收好工会会员的会费。会员会费按个人每月5元从工资中扣缴。
第四条会费的
学院地址:长沙市望城区丁字湾街道京阳大道
版权所有:©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