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安排,根据省纪委、组织部要求,党委要召开民主生活会,各总支、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时间于2月30日前完成。
二、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各基层党组织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党建活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员发展要求,把好 “入口关”,党员发展要严格程序,完备资料,党员发展不能突破控制数。党员发展预审材料12月18日提交党委工作部。
三、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凡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党员必须按照党章规定收取党费;流动党员党建活动费收取由总支、支部确定;毕业生党员党费由党委工作部收取。党费各总支、支部书记12月22日前交齐。(只收组织关系在学院的党员的党费)
四、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预备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书面思想汇报,待预备期满后,及时办理转正手续。
五、各总支、支部在放假前提交2015年工作总结。
六、做好12月中下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抽查工作。
党委工作部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