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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意见和中共湖南省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3]74文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落实以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党委研究:决定举办“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演讲比赛,现将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演讲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党员和在校学生

二、演讲活动内容

演讲要结合学生关注的热点,围绕培养学习兴趣、提升学习能力、养成劳动习惯、坚定爱国信念,同时,还要结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集体主义的价值观等内容。

三、演讲活动时间

2013年33月中旬各系举办预赛比赛,多语系7名、英语系5名、涉外经管系选拔4名选手参加33月下旬举行的决赛。

四、演讲比赛组织机构

成立演讲比赛领导小组,顾问:周庆宪、黎光明;

组长:党委副书记周静、副组长:党群工作部朱应华、成员:谢勇、邵崇云、陈文湘、李波、高艳、章鹏辉、谌兴宇、付兴华、曾朝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西401)。

五、演讲评分办法、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1、评分办法:

演讲比赛采取现场评分、即时公布的办法,由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10分,每位选手最终得分为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评委的平均分。

2、评分标准:

(1)内容真实生动、主题鲜明、积极向上(3分)。

(2)感情饱满、富有激情、具有很强感染力(3分)。

(3)普通话演讲(也可用所学语言演讲)、吐字清晰、通俗易懂(2分)。

(4)仪表端庄、风度优雅大方(1分)。

(5)脱稿演讲,时间限制在6分钟内,超时扣0.2分。(1分)

3、奖项设置

演讲设一等奖2名,奖金15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元;三等奖4名,奖金各80元,优胜奖若干。

六、演讲比赛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演讲活动是“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参赛选手素质和演讲比赛质量。要把主题演讲活动办成一次提高思想境界、凝聚精神力量、推动跨越发展的有益活动。

2、广泛动员,积极参与。各党总支要深入发动党员,学生干部广泛参与,把演讲和选拔过程作为党员、学生干部受教育的过程,通过演讲教育和引导学生把个人的学习成长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不断升华对“三爱”的理解和识认,确保演讲取得实效。

3、11月18日前,各党总支将演讲决赛选手名单报党群工作部,并于33月20日之前,报送演讲稿电子档。

4、各单位选手参赛顺序由赛前抽签决定,参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评委由7人组成。

联系人:朱应华华 联系电话:13874818518,QQ:1418479613。

七、未尽事宜由演讲比赛领导小组协商解决.

中共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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