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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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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分析报告

根据湘教工委通【2012】18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党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分类定级工作取得实效,为下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夯实基础。

分类定级是抓好基层党组织巩固提升、整顿转化的基础环节。校党委高度重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分类定级实施方案,成立了校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领导和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总体动员部署的基础上,一环紧扣一环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按照“工作标准不降低、工作力量有保障、工作作风要扎实”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基层党组织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定级工作,确保党员全员参与、所属党组织全面覆盖,确保为下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夯实基础。

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要坚持突出重点、分院系推进。主要对我校各二级院、机关各基层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按照二级、教师和学生的党组织分类定级的标准认真开展分类定级,不回避问题和矛盾,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分类准确、定级合理。

按照《参考标准》里的“党组织带头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群众评价”七项分类定级指标。以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划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好” ;80-89分为“较好” ;60-79分为“一般” ;60分以下为“较差” 。

采取各基层党支部自评、上级党组织评价、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类定级。具体步骤如下:

1、 各基层党支部自评。由各基层党支部对照评价标准逐项自查,进行自我评价。

2、党员群众测评。由上级党组织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参加测评的对象范围、人数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类别和支部实际灵活确定。

3、上级党组织评定。由上级党组织专门组织人员对照评价标准对所属党支部进行评价。

4、核准定级。上级党组织对各基层党支部的自我评、上级评、 群众评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评价标准分别给予 “好” “较 、 好” “一般”“较差”四个等级的划分。其中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不能定为“好”与“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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